8月2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位于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聯(lián)邦法院,。
馬來西亞聯(lián)邦法院23日終審駁回前總理納吉布的上訴,裁定維持吉隆坡高等法院對其所涉多項貪腐罪名處以12年監(jiān)禁和2.1億林吉特(約合3.2億元人民幣)罰款的判決,。新華社發(fā)(張紋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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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位于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聯(lián)邦法院,。
馬來西亞聯(lián)邦法院23日終審駁回前總理納吉布的上訴,裁定維持吉隆坡高等法院對其所涉多項貪腐罪名處以12年監(jiān)禁和2.1億林吉特(約合3.2億元人民幣)罰款的判決,。新華社發(fā)(張紋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