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促进二者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有效提升经济发展韧性、活力的必然之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无论是健全制度,还是技术赋能产业,都是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刻理解实数融合的内涵,找准重点,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二者融合发展走深走实。
把握实数融合的内涵和重点
《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体现了我国产业政策的鲜明导向,反映了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客观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实体经济是实数深度融合的主体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我们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体经济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数字经济发展必须依托实体经济,实数深度融合要以实体经济为主体和根基。在两者融合的初期阶段,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取得良好效果,数字经济发挥了带动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但随着两者融合过程的演进,实体经济数字化面临资金、技术、人才、体制等因素制约。只有加强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强化实体经济在实数融合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才能适应两者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取得新的积极进展。
增强实体企业发展数字经济的主动性。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关系我们在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着力点要放在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上,加快推进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正是要使实体企业增强发展数字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利用数据要素、数字技术等推进转型,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中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推动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实数深度融合,是帮助实体企业缓解经营压力,提升创新动力的重要路径。
更加注重推进产业数字化。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重要着力点。数字产业化主要体现数字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产业数字化主要体现实体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数字产业化可以为产业数字化提供数据资源、数字技术供给,产业数字化可以为数字产业化提供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如果产业数字化发展缓慢,数字产业化就可能脱实向虚,甚至虚拟化发展。近年来,数字产业化发展较快,对产业数字化发挥了明显带动作用,但由于产业数字化体量大、任务重,总体进展比较缓慢。在这种情况下,数字产业化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要更加注重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扩大实体企业数字化规模和比重,拓展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范围,并反过来为数字产业化提供更大支持,为数据资源、数字技术、数字产业的应用发展提供条件和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避免“两张皮”现象。
加快完善促进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我国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经历了一个较快的发展阶段,取得了良好的产业融合效果,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体制机制问题对融合发展的制约更为突出,实体企业不愿融合、不敢融合、融合不深的现象较多,产业数字化存在结构性问题,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比较突出。比如,服务业数字化进程较快,制造业数字化相对缓慢;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较快,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明显落后;消费和销售端数字化发展较快,生产和物流端数字化尚不能满足需求;等等。这影响了产业数字化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深度融合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实体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体制障碍;健全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促进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数字设施、数字平台、数字人才等应用发展的基础制度;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强化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等政策统筹,形成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调推进的体制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涉及诸多内容,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最重要的是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可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举措。
完善大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带动机制。中小微企业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处于传统实体产业领域,是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主体,也是实数深度融合的重点难点,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型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相关体制机制。从中小微企业地位和作用看,其发展关系相关产业运行和经济增长,对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从中小微企业发展趋势看,缓解其困难的根本出路在转型升级,主要是靠数字化改造,包括数据要素的应用、数字技术的赋能、数字基础设施的支持和数字化发展政策的推动。从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数字化关系看,其在产业链供应链和实数深度融合中具有内在联系,数字化转型较快的大型企业在提升数字化水平过程中,越来越需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的配合和支持,同时大型企业也能够通过上下游的纵向关联和市场化渠道,支持带动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因此,要重视发挥大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带动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利用市场机制。
全面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潮中,数字技术地位十分重要、发展相当迅猛,关键核心数字技术影响深远,是全球科技大国必争的技术领域。近年来,我国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但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关键核心技术制约数字产业化高度和产业数字化空间,影响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进程。必须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全球数字经济激烈竞争中赢得主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一是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攻关,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等,激发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二是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引导国内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优先采购使用国产数字化技术和设备,依托超大规模市场吸引国际先进技术和产业投资,加快推进重要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三是更好发挥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作用。在一些西方国家大力实施产业政策并打压遏制我国科技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坚持完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全面支持数字技术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加强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制度建设。促进实数深度融合的制度建设包括诸多方面,核心内容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促进实数深度融合的基础制度,加快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一是构建数据确权、交易、开放、流通和监管等基础性制度,使数据要素在促进实数深度融合中得到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二是完善数字技术研发应用制度,使数字技术在促进实数深度融合中扩大发展空间、提升赋能作用。三是健全数字平台开发、运营、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使数字平台在促进实数深度融合中处理好促创新和反垄断的关系。四是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升级制度,使数字基础设施在促进实数深度融合中增强支撑功能,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五是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使两者协同推进,实现融合发展,更好在促进实数深度融合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郭克莎,作者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华侨大学特聘教授)